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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4〕270号)精神,切实抓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调整工业用电结构和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立足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特点和环境容量,把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保障用电秩序的重要手段,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管理、法律等手段和措施,以建设节电型工业为目标,全面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不断提升企业用电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用电安全,加快推进工业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经济稳定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5-10家工业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通过试点建设,探索工业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建立用电全流程监测系统,科学配置电力资源,努力实现工业领域用电保障更加安全、电能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业产品产值能耗水平进一步下降的目标。
三、工作主要内容
(一)确定试点对象
        按照企业自愿申请、市州筛选申报的方式,从工业用电比重较大的地区,选择5-10家有需求侧管理潜力的工业企业纳入试点。
(二)开展节电潜力诊断
        根据工信部安排,委托国家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具体指导相关节能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无偿进行节电潜力诊断。诊断的主要内容包括用电基本情况、节电技改实施方案、重点用电设备运行管理等。根据诊断情况,编制试点企业节电诊断报告。
(三)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
        应用信息化技术、智能电网技术等,加快用电管理信息化建设。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4〕734号)确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在市(州)设置使用权限,显示本区域相关信息,提供监测、分析、统计等功能;在企业设置信息显示终端,对本企业的用能信息进行收集、整合、显示和存储。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在线监测并接入需求侧管理平台;对已安装能源管理系统(EMS)等监测设备的重点企业,如能满足技术规范要求,鼓励通过必要的数据接口装置直接接入平台。逐步建成具备在线监测、决策分析、项目管理与统计、有序用电以及需求响应等功能的“企业级—市(州)级—省级—国家级”四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
(四)推进技术进步
        加强电机、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技术改造,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锅炉、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技术应用。
(五)推广建设负荷管理项目
        加大蓄冷蓄热等负荷优化技术的推广力度,建设一批以冰(水)蓄冷、蓄热电锅炉为代表的移峰填谷项目。完善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扩大负荷控制与监控能力,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技术手段在需求侧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力争三年时间内全省负荷监测能力达到全省最大用电负荷的75%以上,负荷控制能力达到全省最大用电负荷的15%以上,100千伏安及以上用户全部纳入负荷管理范围。
(六)支持电能服务业发展
        有条件市(州)可选取需求侧管理潜力大、示范效果明显的企业为工作对象,按照“诊断、治理、评估”的市场模式,通过购买电能服务、新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等方式,扶持综合性电能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工业园区探索电能管理专业服务外包模式,创建绿色用能服务机构,推动企业用能管理向专业化发展。指导电能服务机构全面配合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实施,为用电企业提供先进管理、技术支持和先进设备等,扩大节电服务领域,扶持综合性电能服务产业发展。 
(七)完善有序用电管理
        编制细化有序用电方案,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和衔接,把错(避)峰、轮休轮停等有序用电措施落实到具体线路、企业和设备。完善事故拉限电序位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预案,提高电网应对紧急事故能力。
四、工作方式及流程
        加强部省联合、省市联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依托专家服务,通过政策引导、现场诊断、方案制定、试点建设等方式,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发挥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等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组织专家队伍深入企业服务,配合政府全力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中介服务的市场化体系。采取先示范后总结,以点带面的办法,分层、分步实施,逐步深入推进,扩大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新领域。
        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分为前期诊断、中期治理和后期评估三个阶段。按照工信部的工作部署,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负责指导节能服务机构组织专家服务小组对企业用电情况进行全面调研诊断,提交诊断报告;各级经信部门负责搭建交流平台,引入市场机制,促进电能服务机构与工业企业按照市场化运行模式进行对接,对工业企业用电系统、设备或设施进行综合治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企业进行综合评估,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确认后上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的指导下开展。成立四川省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小组,统筹组织开展全省试点工作。试点园区和企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试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有条件的市(州)要成立相应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试点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全面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各级电网企业要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主体的作用,完善技术和管理措施,为各方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支持和便利。
(二)开展宣传培训
        充分借助服务机构专家力量,组织开展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培训工作。对各级政府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源管理服务机构、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和技术人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培养电力需求侧管理骨干力量。组建电能技术服务团队,全面提高电能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能力。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政策,通过案例推广、宣传手册、成果展览等形式和开展技术推介、工作经验交流等活动,普及科学用电理念,扩大电力需求侧管理覆盖面,提高工业企业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相对固定的、专业化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支撑机构,逐步形成专业管理、专业培训和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案例收集开发和经验归纳总结,实现工作模式可复制、易推广。电网企业要健全相关专门机构,提供咨询、诊断等综合性服务。
(四)完善政策激励措施
        对列入省上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试点的工业企业,优先纳入全省直购电试点;对于接入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并主动参与需求响应等有序用电工作的工业企业,原则上不再列入各地拉限电序位表。
        推动完善相关电价政策,配合一定的财政政策,引导用户主动参与需求响应,形成一定规模的常态削峰和机动调峰能力,实现电网和用户的良性互动。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设立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试点、重点项目的补贴和有关宣传、培训、评估,有效提高电能使用效率。鼓励市(州)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支持需求侧管理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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