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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印发

摘要: 促进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构建电力需求侧与电力供应侧协调发展的工作平台,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有效实施,促进科学、有序、节约、智能用电,实现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新闻提要:

617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借此贯彻落实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

据了解,该《办法》明确了输配电定价成本构成、归集办法以及主要指标核定标准,体现了以下原则。

一是合理归集。明确电网资产应与输配电业务相关,成本费用按电压等级、服务和用户类别合理归集,为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核定输配电价及测算电价交叉补贴提供依据。

二是从严核定。所有成本费用都要剔除不合理因素,明确八项费用不得列入定价成本,管理性质费用从严核定,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较多的费用要适当核减。

三是新老分开。区分存量和增量资产,增量部分核定标准严于存量部分,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四是共同监管。在资产和部分成本费用的审核方面,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共同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监管。

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是加强电网企业监管、建立成本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是科学制定输配电价的重要前提。《办法》是我国第一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标志着国家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全面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组织部署成本监审人员对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和贵州5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按照《办法》开展成本监审工作。今后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实施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办法》,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垄断行业定价成本监管制度。目前,根据“电改9号文”,电网公司的准许收入=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金。

(转载:中国能源网赵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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